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凝心聚力办小案 全心全意守民心
时间:2023-12-20  作者:黄玮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
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两年多了,为什么其他同案的当事人案款都执行到位了,我的却不能执行到位?”申请人陈某(化名)在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激动地说道。

近日,连南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,通过开展民事执行监督,推动购房款成功执行到位,为当事人陈某追回32万元购房款,化解了这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。

一、聆听诉求,传递温暖

陈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商于20188月签订《商品房预售合同》,后因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,双方确认解除合同,但开发商却迟迟未返还购房款。因此,陈某诉至连南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认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,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。陈某了解到同案的其他当事人案款均执行到位,但自己的购房款却等不来任何消息。

我是一名普通的打工族,赚钱不易,为了买房掏‘四个钱包’,现在不仅房子没有买到,已付的32万购房款也无法追回。”20238月,陈某到连南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,办案人员耐心听取陈某讲述后,表示将严格依法办案,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(时间:20231129日 摄影:房锦卉 图为送达通知书现场)

二、臻于匠心,彰显检察担当

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办案组,高度重视,立即向县法院调取一审诉讼、执行卷宗,并积极与县法院、县住建局沟通,深入了解案件情况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与住建局、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 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》及今年新出台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》相关规定,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可以扣划,用于退还商品房消费者的购房款,但必须经过住建部门的同意。经调查核实,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存有资金,且金额足够支付案件款项。该院多次组织法院、住建局召开协调会,共同研讨解决办法,通过检察官办案组释法说理,最终大家认为,可以将32万购房款扣划退还陈某。

(时间:20231121日 摄影:范欣娜 图为会议现场)

真心感谢检察机关,这32万是我的血汗钱,我无法表达内心激动的心情,对这件事的处理,我非常满意”。1218日,陈某把锦旗和感谢信送到检察官办案组手里。

下一步,连南检察院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,用心、用情、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“小案件”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同时,不断完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,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工作质效,为县域的矛盾化解、息诉罢访及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担当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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