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很满意,检察官耐心释法并公正处理,我为检察院的工作点赞!”近日,连南检察院召开连南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行政申诉案听证会,申诉人竖起大拇指激动地说道。
2009年,申诉人与第三人吴某签订土地转让协议,因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过程中产生纠纷,于2021年以颁证行为违法为理由,向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诉请连南县自然资源局撤销该国有土地使用证,并赔偿申请人损失。该案经一、二审以及再审审理后,均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,驳回申诉人诉讼请求,申诉人遂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。
办案人员经调阅法院卷宗材料,多次约见申诉人并听取其意见,实地查看涉案现场,走访当地村干部,到连南县自然资源局调取相关材料,查明该案的相关情况。
近日,我院召开连南县某房地产公司行政申诉案听证会,承办检察官经过多次对申诉人进行释法说理,申请人最终对法院的判决予以接受,对检察机关的耐心细致说理、依法公正处理给予高度评价,并递交撤回监督申请书,请求撤回本次监督申请。
本案是近年来连南检察办理的首宗对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,当事人撤回监督申请,成功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,取得良好的效果。下一步,连南检察院将持续开展矛盾调解息诉罢访工作,深入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,持续跟进后续进展,以人民为中心,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,有效缓解案件诉累。
(时间:2023年12月29日 拍摄者:邓豪 图为连南县兆业公司行政申诉案听证会现场图片)
(时间:2023年12月21日 拍摄者:唐安 图为案涉土地现场图片)
(时间:2023年12月21日 拍摄者:黄国伟 图为向行政申诉人了解情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