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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回大地 司法送暖
时间:2018-03-27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    未成年人就是祖国的花朵,祖国的未来,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关系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复兴,关系到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面建成。保护未成年人,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。2018年初,连南县人民检察院启动了第一宗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。

    2018年3月24日,在早春一个严寒尚未褪尽的早上,连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与人民监督员、县政协常委谢柏秋同志一起来到了曾某的出租屋里,共同给曾某发放了救助金,同时还聘请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。我院检察官鼓励曾某不管遇到怎么样的困难,不管遇到多大的挫折,人总要活在希望里,要在困境中奋起,在失望中充满希望。要学会一直继续微笑,怀着感恩的心,好好生活。申请人父亲曾某二,对我院为其曾某所做的工作,表示万分感谢,也向我们承诺会竭尽所能,帮助曾某走出生活困境,迈上新的生活。

    未成年人曾某是一位在读小学三年级的孩子。他的亲生父母离婚后,他就跟随着母亲过着单亲家庭凄凉、孤独的生活。后来,其母亲好不容易再次拥有完整的家庭,他以为以后可以拥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庭,可以健康快乐的成长。但是因一起故意杀人案,导致亲生母亲因此丧失生命,曾某自己身体残疾,家庭生活也再次破碎。曾某也因此带着沉重的心理创伤及残缺的身体,在失望的过着生活。

    在2018年伊始,当连南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收到曾某递交的申请书后,该科对此案件予以高度关注,与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,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,仔细研究案情,快速对该线索开展了核实工作。经审查,曾某的申请事项符合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条件。根据未成年人家庭经济状况,综合考虑其学习成长、身体康复所需的费用,连南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发放救助金3万元,同时将申请人情况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备,申请多方救助:一、向县妇女联合会申请按规定给予相关救助措施,如对申请人进行后期的心理辅导,安排定期进行回访慰问等;二、帮助申请人按规定向县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残疾人补助;三、县扶贫办、民政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对申请人进行政策内的帮扶救助;四、帮助申请人按规定向县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教育生活补助;五、与申请人就读的学校进行沟通协调,在学习生活方面关怀帮助申请人。

    连南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》,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,及时帮扶司法过程中因为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,充分反映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关怀,切实体现人民司法的温度、温情和温暖。

 

(时间:2018324 摄影者:李东华  图为与救助人家属谈话

 

(时间:2018324 摄影者:李东华 图为心理咨询师与救助人家属谈话)

 

(时间:2018324 摄影者:李东华  图为签订司法救助文书

 

(时间:2018324 摄影者:李东华  图为签订心理疏导委托函

 

(时间:2018324 摄影者:李东华  图为发放司法救助现场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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